王次妞列传

Administrator | 2025年08月14日

夫天道恢恢,疏而不失。然人间道,或有不公,以至冤沉海底,愤积重泉。余撰《史记》,录酷吏,载游侠,皆因其行事足为世鉴。今观河南王次妞之事,其行虽骇俗,其情实可悯,其志亦可嘉。乃合其前后事状,整次为篇,以传后世。

王次妞者,河南嵩县农家女也。为人朴质,寡於言笑。既适姚氏贞元,生子女数人。其长子国强,年少壮健,事母至孝。为家计,与叔辈佣于乡人白华山所开金矿。

时维辛未岁暮,矿中失金二百八十余克。矿主华山,性贪暴,素苛待矿工,乃妄断国强所盗,报于官府。乡中差役张亚伟辈,受其命,亦或受其金,遂捕国强,酷刑讯之。拳足交加,血肉纷飞,国强一介少年,何堪此虐,不日,竟于囹圄之中,气绝而亡。

贞元闻子死讯,肝肠寸断,奔赴矿所,负尸而归。置于村外河滩,冀官府察验,还其公道。然日复一日,二十余日,官府竟无一人至,音信杳然。时值寒冬,尸身僵腐,蝇蛆丛生,乡人过者无不侧目。次妞日夜守尸,心如刀绞,万念俱灰。

忽忆古有烈士,断首以鸣奇冤。次妞遂生非常之志。乃于辛未年终,二月二十二日夜,磨利刃,泣告子尸曰:“儿啊,官府不为我作主,母今背汝之首,赴京告状,不信天下之大,无处说理!”言毕,钢刀一挥,割下其子头颅,以布包裹,藏于怀中。其状之惨,鬼神为之动容。

夫贞元与二婿闻之大惊,追之。知其意坚,遂不复阻,四人共登舆车,星夜奔赴京师。翌日,抵阙下,径投信访之所。次妞长跪于地,自怀中取出其子首级,血迹斑斑,陈其冤状。在庭之人,无不惊骇失色,为之动容。

事闻于上,朝中震动。最高察院乃立案,下诏严查。地方官吏闻之,无不股栗。经数月审理,罪魁白华山、元凶张亚伟,皆伏重典,处以无期之刑,余者亦各有惩处。冤案昭雪,次妞稍慰。

然所偿者,仅五千金,不足以疗丧子之痛,慰阖家之伤。且次妞以为,地方官吏官官相护,真凶或未尽除,于是复踏鸣冤之路,奔走于京洛之间。此一走,竟是十三载风霜。地方官吏恶其执,屡加阻挠,或囚之,或笞之,欲使其屈。次妞辄曰:“子死奇冤,母岂能含悲而默!”其志之坚,有如磐石。

夫贞元忧愤成疾,未几而卒。家徒四壁,田亩荒芜。次妞独抚幼孙,其苦可知。然其上访之心,未尝一日稍歇。岁在庚辰,洛阳官府竟下文书,言其案已结,不复受理。次妞不服,年逾古稀,发已成霜,犹奔走于途。后闻其于甲辰年间卒,终未见赔偿之议,天下闻者,无不为之叹息。

嗟乎!一介农妇,目不识丁,遭此家破人亡之巨变,竟能迸发如此之勇力。割子之首,千里奔告,此何等之惨烈,何等之决绝!其行虽悖于常理,然非此,则其冤何以达于天听?非此,则元凶何以伏法?观其一生,不为权屈,不为势移,二十余载,只为一“理”字。其节其义,虽古之烈女,何以加焉!

余录其次妞之事,非徒叹其悲,亦以警后世为政者,当以民心为心,以国法为公。若吏治清明,法行天下,则民何至于被发缨冠,走此绝路哉!庶几无复有次妞之憾也。

诗曰:

嵩云惨淡子魂归,

血泪凝成断首悲。

廿载京华空击鼓,

青史留得一妇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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